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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急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1970-01-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应急装备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ZJWS2021-NBJQ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应急装备器材采购

详见需求明细

详见需求明细

1

自定,合同签订不得超过30日

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时“救生圈、班用帐篷、爆炸物探测器、单兵应急照明灯、防爆钢叉、救生索抛器”均需标注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品官方介绍彩页,未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三无产品,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投标人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及企业纳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处罚、经营异常、黑名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中股东信息查询截图)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货物类别。

2.投标人须具有军队(含武警)或公安系统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或案例,主要产品需提供厂家销售代理资格证书,提供合同案例不少于3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3.投标人投标响应产品救生圈、班用帐篷、爆炸物探测器、单兵应急照明灯、防爆钢叉、救生索抛器需提供3C认证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国家或行业第三方)。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

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以上内容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审,报名材料中未明确递交的材料可不用提供。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09  10 日至 09  16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三)发售方式:

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网上下载等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例外);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军队(含武警)或公安系统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或案例,原件中标后待查;

备注:以上材料仅作为发售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供应商资格有效性将在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邮件报名:公司邮箱:hzwszb@163.com;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刘女士,18768165199;网上报名:前往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投标专区该项目公告下进行报名。)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2021  09  29  08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09  29  08  45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09  29  08  45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高女士

联系方式:187681651990571-85334203

传真:0571-8534219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潘江炳、李志伟

办公电话:0571-873424320574-87431417

移动电话:155580157261866787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