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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警局一般涉案物品仓储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0-03-04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海警局一般涉案物品仓储服务项目疫情期间重新启动招标活动的公告
一、项目编号:ZJWS-2020-003   
二、项目名称:宁波海警局一般涉案物品仓储服务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4日
暂停招标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4日
五、疫情期间重新启动招标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4日
六、疫情期间重新启动招标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根据本项目采购人及整体进度要求,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09:30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16:00
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9号楼1402室;
收件人:章小丽
联系方式:0574-87645885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9号楼14楼开标室现场开标。
6、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hzwsgc@163.com;传真:0574-87520151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评标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标专家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9、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本次重新启动招标活动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晓玉、章小丽、毛建华 
联系电话:0574-87645885(报名)、15825475513(技术)
电子邮箱:hzwsgc@163.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9号楼1402室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宁波海警局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18368403359
采购人地址:北仑区小港红联外塘路402号